檢定資訊

會計技術士檢定

14901 會計事務-人工記帳 丙級

報名費用
一般報檢費用:670 元
免試學科費用:480 元
免試術科費用:340 元

報檢資格:報檢人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

14901 會計事務-人工記帳 乙級

報名費用
一般報檢費用:670 元
免試學科費用:480 元
免試術科費用:340 元

報檢資格:(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)
1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,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,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2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,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。
3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學生、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、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。
4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後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。
5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6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,600小時以上。
7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8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9.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後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10.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11.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。
12.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。
※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,並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。
※ 「在校最高年級者」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,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。
※「相關工作」係指日、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、管理、監督、訓練、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,並持有證明文件者。
如有異動,請依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最新公告為主。

門市服務檢定

18100 門市丙級

報名費用
一般報檢費用:1,140 元
免試學科費用: 950 元
免試術科費用: 340 元

報檢資格:報檢人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

18100 門市乙級

報名費用
一般報檢費用:940 元
免試學科費用:750 元
免試術科費用:340 元

報檢資格:(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)
1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,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,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2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,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。
3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學生、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、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。
4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後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。
5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6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,600小時以上。
7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8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9.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後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10.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11.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。
12.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。
※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,並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。
※ 「在校最高年級者」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,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。
※ 「相關工作」係指日、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、管理、監督、訓練、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,並持有證明文件者。
如有異動,請依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最新公告為主。

電腦軟體應用檢定

11800 電腦軟體丙級

報名費用
一般報檢費用:940 元
免試學科費用:750 元
免試術科費用:340 元

報檢資格:報檢人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

11800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

報名費用
一般報檢費用:2,080 元
免試學科費用:1,890 元
免試術科費用: 340 元

報檢資格:(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)
1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,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,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2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,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。
3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學生、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、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。
4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後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。
5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6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,600小時以上。
7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8.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。
9.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後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10.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。
11.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。
12.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。
※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,並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。
※ 「在校最高年級者」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,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。
※ 「相關工作」係指日、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、管理、監督、訓練、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,並持有證明文件者。
如有異動,請依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最新公告為主。